申花队报:对于京沪战足协评议结果的两点疑惑

  至于国安的申花绝杀进球,评议组同样认定判罚正确,队报对于“在此判例中,京沪视频助理裁判员按照与上述相同的战足操作原则和操作程序,经3D划线,协评判断攻守双方队员身体有效部位与守方球门线距离几乎相等,议结疑惑即几乎平行。两点在3D划线中,申花双方划线之间无缝隙,队报对于几乎重叠,京沪按照中超联赛统一判罚尺度精神,战足攻方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协评这与裁判员初始决定一致,议结疑惑无需介入。两点由于现行VAR操作规范中未要求此类VAR未介入事件必须向转播方推送划线画面,申花视频助理裁判员现场未推送,不违反VAR操作相关原则,因此转播方无法播出划线画面。”

  不过评议组指出,视频助理裁判员在选择守方上海申花队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时出现错误,应选择另一名更接近本方球门的防守队员(4号),如果正确选择4号队员及其有效身体部位(肩部),正确进行3D划线,将显示北京国安队进攻队员明显不处于越位位置,不存在越位犯规。

  看了洋洋洒洒千余字的评议结论以及官方发布的视频和截图,仍有两点疑惑。一张包含全景的相对平行画面,一张是只有5名球员的近景特写图,并没有出球瞬间,请问为何在近景图上画越位线,而不是在全景图上呢?如何证明全景图跟近景图是同一个瞬间?对于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的这一评议结果,您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各抒己见。